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团委文件  »  正文
济大团字〔2023〕20号 关于开展济南大学第十届新生合唱节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 23:02  点击次数:

济大团字〔202320

关于开展济南大学

第十届新生合唱节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致词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二中全会部署,引领广大青年勇担时代重任,书写奋斗华章,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蓬勃的的青春面貌迎接75周年校庆的到来,学校决定举办第十届新生合唱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力同行,共创一流

二、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0月

三、活动形式

本届新生合唱节分为歌曲学唱、交流研讨、比赛选拔、汇报展演四个阶段,由各学院在2023级新生范围内选拔组建合唱队参加汇演。本次活动将根据不同阶段及学院特点,通过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线下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歌曲学唱、征集评选、赛场状况等内容开展立体式宣传。

四、活动安排

(一)歌曲学唱阶段(9月8日—9月21日)

各学院要按照军训工作安排,充分利用军训间隙,根据活动赛程规范,组织2023级新生规范学唱校歌和与“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主题相关的优秀歌曲。

(二)交流研讨阶段(9月22日—10月13日)

各学院要根据自身实际,充分结合“开学第一课”主题团日活动要求,将交流、研讨、选拔活动与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相结合,与爱校荣校教育相融合,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音乐中放飞青春理想,在歌声中汲取奋进力量。

(三)比赛选拔阶段(10月中旬)

各学院参赛队伍提前抽签分为两组,按照抽签顺序依次登台合唱,由专业评委进行统一评分。每场比赛评选出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其他为三等奖。

(四)汇报展演阶段(10月中旬)

学校将于10月中旬在大礼堂举办汇报展演。由比赛选拔阶段评选出的一、二等奖队伍轮流登台合唱,展演顺序提前抽签决定。

(五)线上评选阶段(10月中旬)

展演结束后将通过济南大学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最佳人气奖”评选,线上投票获得票数最多的前五名学院获“最佳人气奖”称号,颁发证书。

五、赛制规范

(一)参赛对象

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参赛队员须为各学院2023级新生。

(二)比赛安排

比赛分两场进行,学院参赛场次、上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三)参赛曲目

1.各参赛队共演唱两首曲目(一首为必选曲目:济南大学校歌《你我同行(伴奏详见附件4)》,一首为自选),两轮曲目不得相同。自选曲目建议从参考曲目(详见附件1)当中选择,也可以自行选择与“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主题相关的优秀歌曲。选择的曲目应贴近时代主题、显示学院特色,展现新时代青年的蓬勃朝气和昂扬锐气,彰显砥砺奋进、勇毅前行的奋斗情怀。

2.各参赛队需自备伴奏(电子版伴奏为mp3格式)。必选曲目伴奏可参考学校发行的标准合唱版伴奏;各参赛队可以对传统歌曲进行创新演唱,体现时代感和创新精神。

3.每支参赛队伍演唱总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四)参赛要求

1.各参赛队须提前将自选曲目报送至校团委,由校团委整体统筹确认每支参赛队正式参赛曲目。

2.各参赛队需统一着军训服或学院配发的文化衫参赛,人数为60—80人(学生人数较少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参赛人数),男、女生均有,比例自定。

3.除参赛队员外,各参赛队伴奏、指挥人数合计不得超过5人。

4.各参赛队必须如实报送参赛队员及参赛曲目等情况并严格遵守比赛规定,对于严重违反比赛规定的团队和个人,将取消该团队比赛资格。

六、比赛评选

(一)奖项设置

比赛分两场进行,每场比赛分别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若干名。

(二)评选标准

比赛采取百分制,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具体评分标准参考如下:

1.符合主题要求,凸显弘扬新时代,内容题材充满正能量。

2.队形合理、整齐,服装美观大方、得体统一,队员精神面貌积极向上,现场演出效果和谐完整,上下场迅速、安静、有序。

3.声部均匀、音色统一,音准、节奏准确,声音洪亮、吐词清晰,和声效果好。

4.编排新颖、有特色,符合歌曲表现内容及风格,具有一定的表现力、艺术感染力和艺术创新,观众气氛热烈。

5.指挥手势准确,姿势优美,节奏分明,伴奏音准、节奏准确动听。

七、报送要求

各参赛队需在9月18日前将附件2、附件3以及活动相关图片报送至校团委邮箱:jdtw7322@163.com。

八、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本次新生合唱节活动,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按要求扎实推进各阶段工作。

2.精心择选,注重实效。各学院团委要精心选择参赛曲目,选择一批弘扬时代主旋律、体现学校特色、展示青年风采的经典作品,打造一批紧扣时代主题、凸显学校特点、充满青春活力的优秀合唱作品。

3.强化宣传,加强推广。各学院团委要做好活动总结和宣传报道,充分运用微视频、动图等新媒体手段在网络平台做好新生合唱节活动各阶段的传播推广,增加青年学生对新生合唱节的关注度,提升新生合唱节的影响力。


联系人:李师

电话:0531-82767319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23911日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23911日印发


<< 上一篇:济大团字〔2023〕21号 2023年济南大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优结果公示
>> 下一篇:济大团字〔2023〕19号 关于做好2023年济南大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济南大学团委 2016 版权所有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