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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开展济南大学第二十一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5日 18:51  点击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抒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深厚情怀,营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共同奏响青春主旋律,以青春之歌献礼二十大,以奋斗之姿开启新征程,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十一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初心同向党,礼赞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

三、活动对象

济南大学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活动安排

(一)报名方式

学院推荐

(二)比赛流程

海选阶段(11月4日-11月13日)

各学院需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踊跃参加本次活动。各学院可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评比,每个团支部向学院推荐1-2名选手,再经学院择优选拔2名优秀选手推荐至学校。(注:音乐学院声乐专业学生暂不参赛)

复赛阶段(11月14日-11月20日)

所有选手按抽签顺序依次登台演唱一首自选歌曲,由专业评委进行统一评分,确定20名晋级决赛选手。

决赛阶段(1121日-1130日)

第一轮:20名选手提前抽签分为10组,按抽签顺序依次登台合唱一首自选歌曲,由专业评委进行统一评分,每组决出一名晋级选手,并现场公布晋级选手名单及排名。

第二轮:晋级选手按排名倒序依次登台演唱一首自选歌曲,由专业评委进行统一评分,按照第二轮评分确定最终排名。

五、赛制规范

(一)评奖细则

海选阶段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复赛、决赛阶段学校将组织专业评委进行评分,并在决赛期间进行线上投票。决赛采取十分制,取平均分为最终得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决赛前十名获得“十佳歌手”荣誉称号,决赛第二轮将决出本届大赛的冠亚季军,线上投票阶段得票率前十名选手荣获“人气歌手”荣誉称号,荣誉奖杯、证书由校团委统一颁发。

(二)推荐方式

各学院需将推荐选手信息统计表于11月13日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jdtw7322@163.com,在附件中写明复赛参赛曲目及表演时长(表演时长应控制在3-4分钟左右),并在邮件标题注明【xx学院推荐—十佳歌手大赛—学生姓名:xx、xx】。

六、活动要求

1.各学院应结合实际情况,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2.各学院充分结合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制度,进一步丰富第二课堂活动供给,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参赛者演唱歌曲的内容须聚焦主题主线,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避免出现“庸俗化”“娱乐化”倾向,守住意识形态安全。鼓励原创歌曲。演唱方式不限(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均可)。

4.海选作品应展现选手真实水平,比赛禁止一切影响作品真实性的行为,如技术性修音等;线上投票环节禁止刷票。

附件:济南大学第二十一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信息统计表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4日     


编辑:陈梓强

责编:李师 审核:纪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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