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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济南大学第二十三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5:15  点击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爱校荣校情感营造充满活力的大学文化氛围,引导广大青年学子通过音乐旋律展现青春风采,共同谱写属于这个时代的青春赞歌。经研究决定,举办济南大学第二十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熠熠,音梦起航

二、活动时间

202411

三、活动对象

济南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安排

(一)报名方式

学院推荐

(二)比赛流程

海选阶段(111-1114日)

各学院需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踊跃参加本次活动。各学院可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评比,每个团支部向学院推荐1-2名选手,再经学院择优选拔2名优秀选手推荐至学校。(注:音乐学院声乐专业学生暂不参赛)

复赛(拟定于11月17日

所有选手将按照抽签顺序依次登台演唱一首自选歌曲,由评委进行统一评分,最终确定15名晋级决赛选手。

决赛(拟定于11月22日

所有晋级决赛的选手将按照抽签顺序依次登台演唱一首自选歌曲,由评委进行统一评分,最终排名前十的歌手为校园十佳歌手,排名前三的歌手分别为冠、亚、季军。

五、赛制规范

(一)评奖细则

1.线下评选阶段

海选阶段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复赛、决赛阶段学校将组织专业评委进行评分,决赛采取十分制,取平均分为最终得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决赛前十名获得十佳歌手荣誉称号,前三名为本届大赛的冠亚季军

2.线上评选阶段

决赛期间进行线上投票线上投票阶段得票率前十名选手荣获人气歌手荣誉称号,荣誉奖杯、证书由校团委统一颁发。

(二)推荐方式

各学院需将推荐选手表演曲目伴奏上传至百度网盘,在统计表内填写永久链接提取码,将推荐选手信息统计表于11月1417:00打包发送至校团委邮箱:jdtw7322@163.com,在附件中写明复赛参赛曲目及表演时长(表演时长应控制在3-4分钟左右),并在邮件标题注明【xx学院推荐十佳歌手大赛学生姓名:xx、xx】。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并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同时,比赛禁止一切影响真实性的行为,海选作品应真实反映选手的水平。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活动内容,积极动员学生参与,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扩大活动的覆盖面,选拔出能够代表学院水平的参赛选手,充分展现各学院的特色风采。

3.精选曲目,展现风采。参赛者需精选演唱曲目,歌曲内容要能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与崇高的理想追求。演唱方式不限,鼓励原创歌曲的演唱,以展现参赛者的个人风采和学院的独特魅力。


附件:济南大学第二十三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信息统计表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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