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大团字〔2018〕49号
关于开展济南大学第十七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我校七十周年华诞,展现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艺氛围,进一步推进济南大学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使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校团委决定举行大学第十七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 活动主题
音为济大,七十韶华
二、面向对象
济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活动安排
初赛阶段(10月29日—11月12日)
各学院自行组织。
复赛阶段(11月22日)
进入复赛选手的名单由各学院将名单报送校会文艺部负责人,由文艺部负责人统一收录名单,并发送复赛通知。复赛当日,选手按照抽签顺序以伴奏伴唱的形式依次出场登台演唱,每位选手演唱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整个比赛形式以晚会呈现。当场决定进入决赛选手名单。
复活赛阶段(11月23日——11月25日)
比赛结束后,确定12人直接进入济南大学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决赛,并 且在复赛结束后11月23号8点-25号20点三天时间内在济南大学学生会微信平台上发起投票选出4人复活,进入十佳歌手决赛,最终确定16人进入决赛。
决赛阶段(12月7日)
比赛分为三轮,第一轮比赛:16位十佳候选人抽签分8组,按抽签顺序依次登台对唱一首自选歌曲,直接公布十佳入围名单(共10名);第二轮角逐:入围十佳的选手再次进行自选曲目的演唱,得分前三的选手进入冠亚季军争夺赛;第三轮冠亚季军争夺战:第二轮排名前三的三位选手分别演唱一首自选曲目,出场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一)比赛地点
初赛地点:各学院自行安排
复赛地点:济南大学第二学术报告厅
决赛地点:济南大学中心校区大礼堂
(二)比赛规则
1.初赛复赛以及决赛均为选手抽签决定上场顺序。
2.奖项设置:决赛入围前十的选手颁发“十佳歌手”证书,复活赛成功晋级的选手颁发“最佳人气奖”证书,最后按照季亚冠的顺序为前三甲颁发奖杯。
3.评分依据: 初赛评委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复赛由历届十佳歌手冠军, 赞助商代表,及专业评委组成;决赛校团委将邀请专业评委进行评分,比赛采取十分制,取平均分为最终得分。具体评分依据如下:
初赛
(1)选手演唱评分进行10分制。
6分:音色、音调。
4分:舞台表现力、感染力。
(2)每位选手演唱结束后,取平均值作为选手的最终得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A.每个学院通过初赛仅限推选两名选手进入复赛。B.音乐学院声乐专业至多推选一名选手。)
复赛
(1)选手演唱得分实行10分制
6分:音准,音色。
4分:舞台表现力,感染力。
(2)每位选手演唱后,取平均值作为选手的最终得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决赛
(1)前两轮:评委依据选手表现进行打分排序
(2)第三轮:三位选手第三轮所得分数与第二轮所得分数相加,两轮分数的总和为最终的得分排名。由工作人员进行总分的统计,决出冠亚季军。
四、活动要求
1.各学院积极参与: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展示初赛以及本学院晋级选手风采,传播正能量;
2.参赛曲目:要求能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与追求;
3.演唱方式:不限(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均可);
4.报名方式:可组合,可个人。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