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团委文件  »  正文
济大团字〔2020〕16号 关于开展2020年“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 励志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1日 17:33  点击次数:

济大团字〔202016 

关于开展2020年“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 励志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落实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精神,积极培育、大力宣传残疾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他们的精神风貌,经交通银行同意,决定2020年继续在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中安排专项资金,开展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以下简称励志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的中国籍残疾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全国共推荐励志奖候选人40名,从中产生励志奖获得者10名,其余30名候选人获得提名奖(山东省候选人名额为2人,其中包含1名高等特教学院学生)

二、评选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优秀奖学金;

4.在学业、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项者优先;

5.曾获得过励志奖及提名奖的不再参加评选。

三、奖励办法

授予励志奖获得者荣誉证书,每人奖金1万元;获得励志奖提名者,每人奖金3000元。励志奖获得者不兼得提名奖励。

四、评选推荐程序

1.普通高校推荐候选人,填写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以及汇总表(附件2),于2020年914日10:00前将其登记表电子版(含扫描件)、汇总表电子版报至校团委邮箱jdtw7322@163.com(备注为:励志奖+学校+姓名),登记表纸质版材料寄送至校团委(行政楼216)。

2.校团委按照所分配候选名额,共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报送至省级残联和学联。

3.评选委员会评审,分别确定励志奖和提名奖人员名单,并公布评选结果。

五、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严肃评选纪律。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视情作出处理。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20911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20年911印发

 

 

 

<< 上一篇:济大团字〔2020〕17号 关于举办“跃骏杯”济南大学ACM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的通知
>> 下一篇:济大团字〔2020〕15号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的工作安排
共青团济南大学团委 2016 版权所有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