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大团字〔2019〕20号
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
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4·30”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现将我校集中开展2019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团员离校前教育和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毕业生离校前,加强对广大毕业生团员的思想教育以及团组织关系的接转等问题的教育和引导。
2.毕业生团员(包括研究生团员)以支部为单位持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在团员证上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3.缺少团员证要及时补办。团员证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团员在学习、工作单位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按自行脱团处理。毕业生团员如果团员证丢失,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各学院团委统一开具证明信、收齐补办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到校团委组织部办理,不收工本费。
统一办理时间为:6月18日,办理地点:行政楼216室。
4.如因升学等特殊情况,要求单独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学生请持转入单位信函到所在学院团委办理。
5.毕业生团支部工作手册请各学院统一收回保管。
6.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应缴纳2019年1月至6月份团费,每人每月0.2元。
二、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在“智慧团建”转接工作指引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通过毕业生所在团组织、转入团组织或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学院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1.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毕业生所在团支部或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原因,乡镇街道团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从9月份起应当由县级团组织直接建立“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组织应当在一年内将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
2. 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各类学校团组织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的团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毕业生所在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毕业生原所在团支部。
3. 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毕业生所在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4. 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毕业生所在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毕业生所在团支部保留团组织关系,一般不超过6个月,原毕业生所在团支部应在7月31日后对其做好标记并编入“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对符合转出团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5. 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按照党、团一致的原则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毕业生所在团支部。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由学校团组织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6. 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7. 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毕业生所在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8. 各学院团组织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审核通过。
三、工作任务
1. 全面做好相关工作。各学院团委要按照校团委《关于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做好“学社衔接” 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抓紧团员团干部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录入工作;继续完善录入系统的2019年毕业生团员的联系方式,持续组织登记其基本信息,包括:毕业生团员毕业后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所属的乡镇街道等,以及毕业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等详细情况;要熟练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流程(附件1),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附件2)。
2. 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6月起,推进非升学、非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毕业生毕业前,要实现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2)9月起,推进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各学院团委应100%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相应团组织,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10月15日前,要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理好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4)对于目前部分学校团组织尚存在少量未转出的2017、2018届毕业学生团员,应当按照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规范的要求,尽快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毕业班团组织中的团员若已经全部转出,应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四、工作要求
1. 要高度重视。各学院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是对团组织战斗力的一次重大考验。
2. 要明确责任。各学院团委要督促各毕业生班级团组织发挥好“学社衔接”的作用,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及时完成转出、转入操作。
3. 要加强指导。校团委将在团省委基层建设部的指导下推进该项工作和加强业务培训,以指导各团支部按要求规范完成相关工作,近期,团中央将统一组织在线培训。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