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大团字〔2021〕54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学生安全与
心理健康知识专题教育督查工作方案》
暨开展学生校园户外文体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2021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将《学生安全与心理健康知识专题教育督查工作方案》“六个一”举措中关于组织开展户外文体活动的要求落地落实,特具体安排如下:
一、 参加对象
济南大学全体在校生
二、 活动安排
自2021年9月28日起,各学院(平台)利用学生课余时间,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充分结合新生合唱节、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歌手海选、体育文化艺术节、一二·九环校健步走等校园品牌文化项目,充分发挥兴趣爱好类、文化体育类学生社团活动的积极作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户外文体活动,帮助学生在活动中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展现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三、 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各学院(平台)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疫情防控的实时要求,制定并及时调整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安全有序。
2.有效结合“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各学院(平台)可充分利用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制度,进一步丰富第二课堂活动供给,提高学生参与热情和积极性。
3.注重加强工作组织机制建设。各学院(平台)要精心组织谋划,细化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形成在各学院(平台)党委领导下,由团委具体组织,各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共同参与的组织机制,确保户外文体活动在不同年级,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群体的全员覆盖。
4.切实提升文化活动育人实效。各学院(平台)可结合学校、学院校园文化活动品牌项目,系统设计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的文体活动项目,进一步凝练活动特色和品牌,提升校园文化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和育人实效,增强学生参与活动的获得感。
各学院(平台)要建好工作台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优化细化活动组织,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展示活动教育效果,并于每月15日前报送月报表。学校团委将采用查阅工作记录、随机抽查询问等形式,督查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