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大团字〔2022〕4号
关于面向全校学生
选聘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大党字〔2017〕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发展,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经校党委同意,现面向全校研究生、本科生选聘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建议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选聘。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较高的政治觉悟、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德高尚。
2.热爱共青团工作。了解共青团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水平,团结协作,积极进取,乐于奉献。
3.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率先垂范,为人正直,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同广大团员青年联系密切,受到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三、资格条件
1.在校全日制高年级本科生、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优秀共青团员;
3.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组织等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一年及以上,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
4.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科目,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原则在本专业或班级前50%,综合素质高;
5.遵守岗位要求,按时完成岗位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每周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间。
四、选拔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报名,填写《济南大学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推荐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学院党委、团委审核推荐,将报名表、党委鉴定材料等于3月7日前报送至校团委(行政楼216)。
2.资格审查。校团委会同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组成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讨论确定建议人选。
3.组织考察。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考察人选,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形成考察材料。
4.公示。根据选聘人员的考察结果,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任职。经任前公示无异议后,研究决定选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选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录用。
五、工作待遇
1.学生兼职副书记任期至少1年,工作表现优秀者,期满后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进行续聘,续聘期一年。
2.学生担任兼职副书记期间不涉及行政级别,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工作津贴。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