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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大团字〔2017〕3号 关于做好济南大学2016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 16:05  点击次数: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济大团字〔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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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济南大学2016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共青团争先创优工作,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根据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16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内容

各学院团委在认真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支部达标升级等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参照《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团内评比表彰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推选校级优秀团支部、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名额详见附件1),报校团委审批。

二、评选要求

各学院团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切实把此次评选活动抓紧抓实。各学院团委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要确保评选推荐质量,宁缺毋滥。对逾期不报的按自动放弃论,对弄虚作假、滥竽充数者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团支部、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汇总名单(附件2),请严格按照模板中的字体、字号整理汇总,纸质版打印盖章后报送校团委组织部(行政楼204室)。

2.请将汇总名单(附件2)、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以“**学院团内评优”命名压缩后发至邮箱jdtw7322@163.com。

3.各学院组织推选出的优秀集体、个人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详见附件4、5、6)一式一份,学院团委、党委填写意见并盖章后,只需将纸质版报送校团委审批。

以上材料报送时间截至3月20日。

附件:3-1相关附件/Uploadfile/20170524164753_65200.zip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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