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团委文件  »  正文
济大团字〔2016〕33号 关于开展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0日 17:03  点击次数: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济大团字〔2016〕33号

--------------------★-----------------

关于开展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根据团中央创建遴选“活力团支部”工作要求,校团委现面向全校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一、 活动时间:2016年10月至11月

二、活动范围:我校学生团支部(总支),包括班级、学生组织、社团等各类学生团支部(总支)。

三、遴选条件

1.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总支)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2.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总支)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3.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总支)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总支)的工作和建设。

四、活动安排

各学院团委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组织基层团支部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校团委将通过集中评审,对各学院推荐对象进行遴选,最终确定3到5个“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团省委学校部。

五、有关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类学生团支部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开展好本级遴选工作。

2.请各学院团委按照活动要求,于2016年11月10日16:00前,将遴选出的“活力团支部”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jdtw7322@163.com,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行政楼204室)。

附件:“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Uploadfile/20170328173947_29709.doc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

<< 上一篇:济大团字〔2016〕34号 关于表彰济南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及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决定
>> 下一篇:济大团字〔2016〕41号 关于公布济南大学第八届外语文化艺术节评选结果的通知
共青团济南大学团委 2016 版权所有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