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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大团字〔2016〕6号 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济南大学第十届“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评选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1日 15:03  点击次数: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济大团字〔20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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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第届济南大学“十佳团支部”、

“十佳团员”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激励先进,充分发挥共青团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全年工作部署,校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十届济南大学“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获得2015年度校级优秀团支部、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集体或个人。

2.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团支部成员学业优良,成绩突出,在思想引领、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校园文化等某方面有突出表现。

3.“十佳团员”候选人应获得过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校园文化等某方面有突出表现,展示青春正能量,在全校团员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团委及时布置评比工作,使每名团员都能明确评选目的和意义,熟悉评选条件和要求。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单位及个人。各学院团委组织考察推荐,经院党委审核通过后,最终推荐1个“十佳团支部”候选支部和1名“十佳团员”候选人,报学校团委。

2.学校评选表彰。校团委组织评委会评选“十佳团支部”和“十佳团员”。学校将于五四表彰时对获得济南大学“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申报材料

1.候选单位(个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格(附件1、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学院盖章。候选单位(个人)另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

2.候选单位(个人)如实填写汇总表(附件3、附件4),并提供汇总表中所获奖励一栏填写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无法提供复印件的由所在学院团委出具说明。

3.申报表、汇总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请以“**学院十佳申报材料”命名压缩后发至:jdtw7322@163.com。

4.申报表、事迹材料纸质版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请送至校团委组织部(行政楼204),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3月31日,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确保评选的公平性和评选质量。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注意候选单位或个人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要注重思想引领的感召力和示范性,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大力激发校园青春正能量。

2.加大宣传力度,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级团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典型,介绍和推广团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和团组织建设。

附件:相关表格/Uploadfile/20170308152636_46084.zip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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