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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大团字〔2013〕4号 关于开展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
作者:管理员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6日 21:29  点击次数: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济大团字〔2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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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处)团委:

自2003年我校成立校院两级志愿者服务队伍以来,各级团组织带领一批批志愿者,在校内外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思想育人和服务社会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传统,总结多年来学校志愿者工作取得的成绩,推动我校志愿服务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奖项为: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个人。其中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10个,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个人10名。

二、参评条件

(一)评选表彰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近年来涌现出的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特别是在基层一线持续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深入推动志愿者工作常态化和有形化建设,有较大影响的志愿者工作组织单位和个人。

(二)“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学院团委:

1.有在校团委注册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且各支队伍成员总数不少于50人;

2.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健全,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成熟的运作模式,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志愿者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120小时以上;

3.学院志愿服务队伍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参加过校级及以上会议、赛事的志愿服务工作;

4.指导志愿服务队投身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专业教师、教师团干部、辅导员:

1.具有2年以上指导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经历;

2.所指导志愿服务队曾获“济南大学十佳志愿者服务队”称号,或其他校级及以上奖励;

3.能通过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奉献青春力量,活动育人效果好、社会反响好。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申报(2013年3月13日-3月22日)

1.学校团委安排部署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学院团委和个人进行申报。

2.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

材料要求: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2)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jdtwxcb@126.com,纸质版送校团委宣传部(行政楼204)。

(二)事迹展示及评选公示(2013年3月22日-3月31日)

1.通过“青年济大”网站将参评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材料进行展示。

2.学校团委邀请校内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选。

3.将评选结果通过校园网、“青年济大”等媒体公示。

4.学校团委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和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个人。

(三)表彰宣传(2013年4月)

学校团委将结合学雷锋志愿者活动月总结举行表彰大会,并同步开展典型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展示我校志愿服务成绩,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事业深入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按照通知相关要求,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相关奖项的审查、推荐等方面的工作,严格标准,择优推荐,确保推荐对象的事迹真实、准确,公信力强。

(三)加强宣传。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志愿服务工作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向优秀志愿典型学习的浓厚氛围,普及志愿服务理念,推动我校志愿服务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附:1. 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

/uploadfile/2013/0416/20130416090837199.doc

2. 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

/uploadfile/2013/0416/20130416090847480.doc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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