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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大团字〔2013〕7号 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济南大学第七届“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
作者:管理员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6日 21:28  点击次数: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济大团字〔20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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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济南大学第七届“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处)团委:

为激励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七届济南大学“十佳团支部”和 “十佳团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获得2012年度校级优秀团支部、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集体或个人。

2.济南大学“十佳团支部”在具备校级“优秀团支部”评比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组织制度健全有效、活动丰富多彩且富有创意等条件,在全校团支部中具有很好的影响。

3.济南大学“十佳团员”在具备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比条件的基础上,候选人应获得过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1.总结回顾。各学院(处)团委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各团支部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布置评比工作,使每个团员都能明确评比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熟悉评比的条件和要求。

2.团支部推荐。各团支部召开团支部会议,根据评选条件,评选推荐济南大学“十佳团员”候选人,报团支部所在班级班主任审核。

3.学院审核。班主任签字后报学院团委,经学院党委、团委审核通过,报学校团委。

4.学校评选。校团委组织评委会评选“十佳团支部”和“十佳团员”。

三、申报材料

1.各学院从符合条件的团支部和团员青年中推荐1个“十佳团支部”候选支部和1名“十佳团员”候选人。

2.组织候选单位(个人)填写相应申报表格,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学院盖章。候选单位(个人)另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

3.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请以“**学院十佳申报材料”命名压缩后发至:jdtw7322@163.com

4.报送截止日期:2013年4月10日上午10:00前,对逾期不报的按自动放弃论。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条件,确保评选的公平性和评选质量。

2.加大宣传力度,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级团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典型,介绍和推广团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和团组织建设。

五、表彰奖励

学校于2013年5月初对获得济南大学“十佳团支部” 、十佳团员”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1:济南大学“十佳团支部”申报表.doc

/uploadfile/2013/0416/20130416091803901.doc

附件2:济南大学“十佳团员”申报表.doc

/uploadfile/2013/0416/20130416091814764.doc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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