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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大团字〔2013〕10号 关于表彰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作者:管理员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14:41  点击次数: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济大团字〔201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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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学院(处)团委:

自2003年我校成立校院两级志愿者服务队伍以来,各级团组织带领一批批志愿者,在校内外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思想育人和服务社会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涌现出一批热爱志愿者工作、倾情服务、甘于奉献的集体和个人。

根据《关于开展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学校决定:

授予数学科学学院团委、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管理学院团委、外国语学院团委、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化学化工学院团委、机械工程学院团委、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团委、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经济学院团委10个分团委“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授予刘怀柱、李素洁、牛亚慧、崔琳、高莉、朱小燕、况明明、路晶、李大海、武秀娟10名同志“济南大学志愿者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继续保持和发扬优良工作作风,在志愿者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广大师生以他们为榜样,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锐意进取、踏实工作,在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新的业绩,推动我校志愿服务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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