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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大团字〔2012〕33号 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科学发展新成就’校园报告会”活动的通
作者:管理员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6日 15:32  点击次数: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济大团字〔201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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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科学发展新成就’校园报告会”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处)团委:

为了响应团省委《关于在全省高校组织开展“与信仰对话——‘科学发展新成就’校园报告会”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团9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青年学生全面了解我国科学发展的新成就,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校团委将开展“大学生‘科学发展新成就’校园报告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践归来话成就,青春喜迎十八大

二、活动时间

2012年9月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各学院(处)结合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优秀学生代表与同学们分享社会实践经历和体会,汇报实践成果,展示实践中了解到的各地推动科学发展的成就和案例,展望国家发展的美好前景,激发学生成才报国的热情,以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状态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各学院(处)至少举办1场学生报告分享会,可以配合举办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国情图片展览、优秀微视频展播等活动。

四、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各学院(处)应重视校园报告会活动,将其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点工作。要在前期深入了解当前青年学生的思想状况,把握青年学生存在的理论困惑点,了解学生对社会现象存在的具有普遍性的模糊认识和看法,把问题摸准、摸深、摸透,突出报告会的针对性。要适应青年学生的思想逻辑和表达方式,以青年学生能够接受的学术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和比较逻辑进行表达,注重与青年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努力使报告会更加生动活泼,受到青年学生的真心欢迎。

2.注重传播。广泛动员普通学生参与,使报告会深入到普通学生中,切忌仅限于学生干部层面。要充分发挥学院共青团工作网站、微博等媒体在学生中的影响力,进行各种形式的报道和传播,让更多学生分享报告会的内容,受到积极的正面引导。

3.及时总结。各院及时做好报告会活动的总结工作,汇总本院举办的报告会的时间、地点、主讲人、参与学生数、报告主要内容等基本信息(详见附件excel表格)和活动开展的好做法、好成效。

报告会的组织开展情况将作为2012年度各院共青团工作考核的指标之一,请各院9月22日前将活动开展基本信息(附件excel表格)和详细情况报至jdtw7322@163.com。

附件:汇总表

/uploadfile/2013/0416/20130416033155859.xls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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