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团委文件  »  正文
济大团字〔2011〕5号 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济南大学第五届“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
作者:管理员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0日 08:57  点击次数: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济大团字〔2011〕5号

------------------------★---------------------

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济南大学第五届“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处)团委: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团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全国学联二十五大会议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开展了纪念“五四”运动91周年等主题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在团的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也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激励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四届济南大学“十佳团支部”和 “十佳团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获得2010年度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集体或个人。

(二)济南大学“十佳团支部”在具备校级“优秀团支部”评比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组织制度健全有效、活动丰富多彩且富有创意,在全校团支部中具有很好的影响。

(三)济南大学“十佳团员”在具备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比条件的基础上,候选人应获得过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一)总结回顾。各分团委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各团支部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布置评比工作,使每个团员都能明确评比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熟悉评比的条件和要求。

(二)团支部推荐。各团支部召开团支部会议,根据评选条件,评选推荐济南大学“十佳团员”候选人,报团支部所在班级班主任审核。

(三)学院审核。班主任签字后报学院团委,经学院党委、团委审核通过,报学校团委。

(四)学校评选。校团委组织评委会评选获奖集体和个人。

三、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条件,确保评选的公平性和评选质量。

(二)加大宣传力度,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级团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典型,介绍和推广团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和团组织建设。

(三)各学院从符合条件的团支部和团员青年中推荐1-2个候选支部和1-2个候选人;

(四)申报者均须填写相应表格,并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

(五)所有申报事迹材料、表格均报送打印件(A4版面,四号仿宋体),并上交电子版,发至:982342220@qq.com。报送截止日期:2011年4月15日。

四、表彰奖励

学校于2011年5月初对获得济南大学“十佳团支部” 、十佳团员”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1:济南大学“十佳团支部”申报表.doc

附件2:济南大学“十佳团员”申报表.doc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11年3月30日

<< 上一篇:济大团字〔2011〕6号 关于举办济南大学第五届科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 下一篇:济大团字〔2011〕4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团内评优等工作的有关通知
共青团济南大学团委 2016 版权所有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