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济南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7日 14:03  点击次数:

各学院团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济南大学选拔赛(以下简称“选拔赛”),将于2018年4月至6月在学校主校区举行。请各学院、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本次选拔赛,深入挖掘“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的精品项目,彰显当代青年“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努力做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将举办“1+5”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5”是5项同期活动,具体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改革开放40年优秀企业家对话大学生创业者(“互联网+”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报告会)、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

二、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及参赛条件

应符合《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

(二)注意事项

1.本届参赛项目类型分别为“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公益创业。

2.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3.参赛项目要求增加了参赛项目可提供的证材料: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条件(两个赛道)

(一)主赛道:(分四组)

1.创意组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需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6.参赛团队组成及人员要求:以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不多于2人。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就业型创业组、创意、初创、成长组都可以参与该赛道。参与对象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

注: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四、赛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4月13日之前。

(二)报名方式:按照具体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各学院为单位,学院汇总命名为“XX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zip”,各团队电子版命名为“参赛组别+项目名称+队长姓名.zip”,于4月13日前提交到指定邮箱:jdtwkcb@126.com

所有团队必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方可参加比赛。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28日。

提交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以下几项内容:

1.创意组提交材料;

(1)创意类项目计划书(附件1);

(2)创意类项目参赛作品;

(3)相关说明文档及使用手册;

(4)项目获奖证书或专利扫描件;

2.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提交材料:

(1)所在组别项目计划书(附件2、3、4);

(2)参赛作品;

(3)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照片;

(4)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5)相关说明文档及使用手册;

(6)项目获奖证书或专利扫描件;

(7)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填写《XX学院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济南大学选拔赛参赛团队汇总表》(见附件5)。

(三)校赛初审

各团队在4月13日前提交作品,作品提交之后选拔赛组织委会将对参评作品和参赛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内容审查,通过审查的团队方可参加选拔赛比赛。

(四)项目作品完善

校赛初审通过后可在选拔赛赛前进行项目作品完善,并将完善后的项目作品于5月中旬再次提交到指定邮箱:jdtwkcb@126.com,提交材料与报名时提交材料保持一致,具体时间及要求进一步通知。

(五)选拔赛

选拔赛拟定于5月底。校赛初审通过的作品团队采用现场路演及答辩的方式进行最终评审。路演展示环节不超过8分钟,现场评委提问环节5分钟。评委按照评审规则对终审项目进行评议打分,并确定最终奖项。

六、评审方式

校团委将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创新性、市场前景、商业模式、团队潜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七、大赛选拔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书翔 联系方式:82767319

联系人:蔡汝莹 联系方式:15376172707

E-mail:jdtwkcb@126.com

附件:/Uploadfile/20180327140852_53154.zip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

<< 上一篇:关于举办济南大学“诚信人”杯辩论赛的通知
>> 下一篇:济南大学2017年度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公示
共青团济南大学团委 2016 版权所有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