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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济南大学十佳团支部”“济南大学十佳团员”评选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6日 14:03  点击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激励先进,充分发挥共青团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全年工作部署,校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济南大学十佳团支部”、“济南大学十佳团员”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十佳团支部”申报条件:

(1)2017年度济南大学优秀团支部;

(2)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团支部成员学业优良,成绩突出,在思想引领、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校园文化等某方面有突出表现;

(3)曾获得“十佳团支部”的集体不再参评。

2. “十佳团员”申报条件:

(1)2017年度济南大学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

(2)品学兼优,特别是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在全校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3)在道德弘扬、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校园文化等某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就,可具体归属为以下几类:爱国敬业、道德弘扬、诚信友善、孝老爱亲、见义勇为、勤学励志、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文体活动;

(4)曾获得“十佳团员”的个人不再参评。

二、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团委广泛宣传动员,使每名团员都能明确评选目的和意义,熟悉申报条件和流程。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单位及个人。各学院团委组织考察推荐,经院党委审核通过、公示,公示后推荐1个“十佳团支部”候选支部和1名“十佳团员”候选人,报学校团委。

2.资格审查。校团委根据各学院推荐的候选单位和个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评审公示。校团委组织评委会评审确定“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4.宣传表彰。校团委将在官方网站、微信、报刊等媒体平台上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及表彰。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候选集体和个人填写申报表格(附件1、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学院盖章。候选集体和个人另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

2.候选集体和个人填写汇总表(附件3、附件4),并提供汇总表中所获奖励一栏填写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无法提供复印件的由所在学院团委出具说明。

3.申报表、汇总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请以“**学院十佳申报材料”命名压缩后发至:jdtw7322@163.com。

4.申报表、事迹材料纸质版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请送至校团委组织部(行政楼216),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3月28日,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确保评选的公平性和评选质量。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注意候选单位或个人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要注重思想引领的感召力和示范性,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大力激发校园青春正能量。

2.加大宣传力度,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级团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典型,介绍和推广团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和团组织建设。

附件:双十佳评选相关表格

校团委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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