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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3日 10:10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团委:

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工作部署,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评选表彰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校团委将从济南大学第十五届“十佳志愿者服务队”、第十二届“感动你我 十佳志愿者”中组织申报(名单见附件1),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2016年12月31日前成立,在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队等志愿者组织及民间自发成立的志愿者组织。

(2)成员人数不少于200人,其中青年志愿者所占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70%,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100小时以上。

(3)工作机制健全,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成熟的运作模式,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

(4)开展的活动成效突出,特别是在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海外服务和“牵手关爱行动”、“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青春助力——山东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山东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等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作出较大贡献,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全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获得过全国和省级志愿服务表彰的集体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2.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年满14周岁,一般不超过45周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在省青年志愿者信息平台(http://www.sdzyz.com.cn/)注册,且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作出较大贡献,特别是在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海外服务和“牵手关爱行动”、“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青春助力——山东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山东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等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在本地、本系统有较大社会影响,公众公认度高。

(4)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均超过200小时,服务业绩突出。

获得过全国和省级志愿服务表彰的个人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二、有关要求

学院团委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2、3、4)。申报表中所有项目必须准确填写,不能空白。所有申报材料均通过word版和加盖校团委公章的pdf版进行报送,申报材料请务必于3月20日(周三)上午11:00前发送至jdtwxchb@126.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校团委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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