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在共青团山东省委和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求真至善、团结奋进,在诸多领域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学校建设创新性、国际化、有特色的世界高水平大学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和学校党委常委会同意,拟定于2019年12月28日召开共青团济南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济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济南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全国及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脱离青年的突出问题,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和青年师生的新特点,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构建科学有效的济南大学共青团工作体系,发挥共青团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世界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服务引领青年成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大会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共青团济南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济南大学学生会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济南大学研究生会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修改《济南大学学生会章程》和《济南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共青团济南大学第二届委员会、济南大学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
三、团代会代表的产生
(一)代表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
4.能够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5.团代会代表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团员青年和承担团的工作的党员,受留团察看处分且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团员不得选为团代会代表。
(二)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1.团代会代表名额依据在校团员数进行分配,总数初定为296名,约占我校团员总数的0.86%。
2.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有关规定,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等有关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团员数、团支部数、专职团干部、青年教师数量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解决问题等因素确定。同时为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少数民族代表及女代表占适当比例。选举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反复酝酿,按照多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学院党委、校团委审查后,提交学院团的代表大会或团员代表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学校团的代表大会代表。
四、团委委员的产生
(一)委员候选人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热心并熟悉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与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二)委员人数及产生办法
我校目前在校团员人数34500余名,设立院级团委20个,根据现实情况,按照团的有关规定及专职团干部、青年教师及学生在新一届团委会中的成分构成,第二届委员会拟设委员30人,按照差额多于20%的要求,拟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37人。
团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团省委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按20%差额在各代表团第二次会议上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进行等额正式选举产生共青团济南大学第二届委员会委员。
五、团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一)常务委员会的产生
团委常务委员会拟由9人组成,候选人拟由11人组成,差额2人。常务委员会候选人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名单,报校党委、团省委同意后,经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在第二届团委会全体会议上差额选举产生。
(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
第二届团的委员会拟设书记1人、副书记6人(含兼职副书记3名)。书记、副书记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党委、团省委同意后,经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在第二届团委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
六、学代会、研代会代表的产生
(一)代表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我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6800余人,其中研究生2471人,本科生34400余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本次学代会拟选代表296名,研代会拟选代表21名,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照名额分配组织学生酝酿提名,经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正式代表应覆盖各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系) 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七、常任代表、主席团、秘书长组成人员名额及选举办法
(一)人员名额
我校积极落实常任代表会议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济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设常任代表46名,提名候选人51名,差额5名;济南大学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由6人组成,提出主席团候选人8人,其中差额2人;设秘书长1人,由校团委专职团干部兼任。
济南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设常任代表9名,提名候选人11名,差额2名;济南大学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由6人组成,提出主席团候选人8人,其中差额2人;设秘书长1人,由校团委专职团干部兼任。
(二)选举办法
1.代表大会常任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照名额分配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要求,从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提交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经各代表团在各代表团第二次会议上酝酿讨论、差额预选后,提交第二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2.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上一届学生会按照民主考察程序,从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省学联和学校党委同意,提交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差额预选后,提交大会等额选举产生主席团。
3.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召集人、第二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召集人,由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代会、第二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代会从新当选的常任代表中提名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经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后,由新当选的常任代表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八、学代会、研代会代表提案工作
提案是当选代表在广泛征集团员青年和青年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当选代表应广泛听取团员青年和青年学生的诉求、意愿,形成有效提案。原则上所有当选代表都应积极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积极参与提案工作。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
(一)提案内容
当选代表可围绕以下方面提出提案,并填写《济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登记表》。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汇总提案登记表,填写《济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青年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
(二)提案处理
学代会、研代会会议组织组将根据提案内容进行收集、审查、立案、整理,移交学校团委和学生会权益机构,对提案进行分类,以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形式递交学校党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处,并跟进办复进度。学代会、研代会会议组织组将就提案及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形成提案报告,向全体代表报告。
九、有关要求
1.第二次团代会、第三次学代会、第二次研代会的筹备召开,是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和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校各级团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召开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的过程成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健全组织生活的过程;成为团结动员全校团员和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过程。
2.第二次团代会、第三次学代会、第二次研代会筹备工作中,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团员及青年学生意识教育。要动员基层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学生认真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高校共青团和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工作推进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大党字)2017[52]号》等文件,使团员和青年学生明确召开团的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意义和要求,熟悉掌握选举原则和程序,积极参与大会各项工作。以此为契机,对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特别是团代表、学代表、研代表进行政策理论知识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再教育,要求各位代表必须熟知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关理论知识。
3.学院团委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动员所属团组织和学生组织认真落实通知精神,按要求落实相关程序,选举教育好团代表、学代表和研代表,做好提案征集工作,营造好舆论氛围,组织好主题团日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向全体师生展示近年来我校团学工作的优异成绩,并以此向共青团济南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济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献礼。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附件:
1.共青团济南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济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济南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共青团济南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济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济南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3.共青团济南大学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4.济南大学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5.济南大学第二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6.济南大学第三次学代会、第二次研代会提案登记。
7.济南大学第三次学代会、第二次研代会提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