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遴选和推介一批优秀大学生典型,凝聚和引领当代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热爱 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 德修为,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学联将继续开展2019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推报工作。根据团中央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山东省2019年度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
第一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国学联联合设立。
第二条 活动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遴选和推介一批优秀大学生典型,凝聚和引领当代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第三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分为“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50名)和“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1700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每名学生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每名学生奖学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
二、参评范围及时间
第四条 参评对象为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第五条 参评时间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分为校级推荐、省级推荐、全国评定三个阶段。
三、参选条件
第六条 “中国电信奖学金”的参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品学兼优,积极乐观向上,在青年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事迹或成绩者,参加过电信学子公司创业实践项目经历者可优先考虑。
4.上学年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10%,历次考试没有不及格科目。
5.“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还需满足下列条件:创新创业能力突出,取得一定成果。如,获得国家专利、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或“创青春”创业大赛全国二等奖(银奖)以上奖励、创新成果被有关方面采纳应用(以上成果、奖励等需出具相关证明)。 四、组织机构
第七条 活动由全国评委会、各省级评委会和各校级评委会组织开展。
第八条 各校级评委会由一名校领导主持,由学校团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市级电信公司相关负责人联合组成,负责本校奖学金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和推荐工作。
第九条 各省级评委会由各省级团委、学联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省级电信公司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负责本地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第十条 全国评委会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国学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联合组成,负责活动的评审、领导和协调工作。全国评委会是奖学金遴选活动的最高机构,具有最终裁决权。
五、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遴选活动的基本程序:
1.学生个人可至校团委网站下载申请表(附件二)、汇总表(附件三)、情况一览表(附件四);“天翼奖”推荐候选人须附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于12月17日前交至校团委组织部(行政楼21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dtw7322@163.com。
2.校级评委会进行审核确认、初评,并推荐不超过5人作为本校候选人推荐至省级评委会。
3.省级评委会进行复评,根据分配名额推荐本省份“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候选人,并从中推荐3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候选人。各地可结合实际,对遴选活动开设网络投票平台。
4.全国评委会对各省份推荐人选进行终审,确定50名“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及1700名“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获奖者。终审前将在有关媒体平台开设“中国电信奖学金·天翼奖”网络投票平台,结果作为评审参考依据。获奖者名单将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第十二条 各级评委会产生候选人名单后,应即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保留一定时间的投诉期。收到投诉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资格或条件者,应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报有关单位和全国评委会。
第十三条 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电信奖学金”全国评委会。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