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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济南大学第十九届校园 “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6日 15:57  点击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时刻牢记新时代青年的责任与担当,积极发挥青年主力军的作用,做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的践行者,展现疫情期间我校学生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进济南大学校园文化建设。校团委决定举行济南大学第十九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音为梦想  疫路同行

二、活动安排

一)面向对象

济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报名方式

学院推荐、个人自荐

比赛流程

海选阶段(10月26—11月13日)

1.学院推荐:各学院推荐两位优秀选手参赛;

2.个人自荐:学生自主报名参赛

3.海选作品将参与评委评选,确定选手排名和入围复赛选手40名。(注:音乐学院声乐专业学生暂不参赛)

复赛阶段(11月14-11月20日)

进入复赛的40名选手演唱视频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参与线上投票;

复赛当日,选手按抽签顺序依次登台唱一首自选歌曲,由专业评委评分,确定十佳歌手候选人20名

决赛阶段(待定

第一轮:20名十佳歌手候选人将提前抽签分10组,依次登台对唱一首自选歌曲,由评委评分现场公布排名前十的歌手名单;

第二轮:入围前十选手按名次再次进行自选曲目的演唱,得分前三的选手进入冠亚季军争夺战;

第三轮:第二轮排名前三的三位选手分别演唱一首自选歌曲,出场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最终决出冠亚季军。

三、评分规则及奖项设置

(一)评分规则

海选、复赛、决赛校团委将邀请专业评委进行评分,决赛采取十分制,取平均分为最终得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其中,冠亚季争夺赛为第三轮所得分数与第二轮所得分相加,两轮分数的总和为最终的得分排名。

(二)奖项设置

决赛前十名选手颁发“十佳歌手”证书;线上投票阶段获得票数最多的选手颁发“最佳人气奖”证书;季、亚、冠军颁发奖杯。

四、活动要求

1.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活动进行中参赛人员及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演唱时除外。

2.演唱歌曲内容富有正能量,能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与追求,鼓励原创歌曲。演唱方式不限(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均可)。

3.海选阶段参赛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格式为MP4。视频应展现选手真实水平,禁止影响作品真实性的行为,如技术性修音等;线上投票禁止刷票。

4.海选阶段学院推荐视频作品于11月13日前上传至百度网盘,填写永久链接、提取码统计表(附件)发送至校团委邮箱jdtw7322@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xx学院推荐—十佳歌手大赛—姓名】。

5.海选阶段个人自荐视频作品于11月13日前上传至百度网盘,填写永久链接、提取码统计表(附件)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jndxxsh2019@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个人自荐—xxx学院—十佳歌手大赛—姓名】。

附件:济南大学第十九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永久链接、提取码统计表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济南大学学生会

                                       2020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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