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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90期)评喜爱商家 树维权观念
作者:管理员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0日 21:22  点击次数:

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增强济大学子的维权意识,在广大学生群体中树立维权观念,济南大学学生会成功举办了第三届济南大学及周边“我最喜爱的商家”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于3月12日在八食广场启动。我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以展板形式展出了济南大学及周边44家商家信息,并设立独立投票箱供学生评选。13日上午十点,为期两天的票选正式开始。我校学生可以在参选商家中评选出餐饮类、生活类及其他诚信度高、满意度高的商家,并根据票选统计结果推选出“我最喜爱的商家”。同学们参与热情高涨,认真浏览各商家信息,积极有序评选。本次评选活动开通了线上投票环节,我校广大同学可以通过济南大学学生会人人网公共主页为自己喜爱的商家进行投票。同时,活动现场还设立了“新消法”深度解读板块,校会维权部联络市中区消协宣传“新消法”条例等,以便真正解同学之难,维消费者之权。评选结束后,校会工作人员统计线上线下投票结果,将在济南大学学生会人人网公共主页、学生会微信平台上公布评选结果。

此次活动的顺利举办使维权知识真正走入校园,维权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为营造安全放心、安定和谐的校园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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