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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大团字〔2019〕40号 关于召开共青团济南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5日 17:35  点击次数:

济大团字〔2019〕40号

关于召开共青团济南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中共济南大学委员会:

近年来,在团省委和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高校共青团改革要求,紧紧围绕共青团的主要使命和学校党政工作大局,依照“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秉承“以学生为本,关注两个比例,实现两个更多”的工作理念,以引领青年、服务青年、团结青年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素质教育为统揽,以品牌活动为垂范,以团的规范化建设为基础,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改革创新,不断加强大学生思想引领教育,竭力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深入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着力提升校园文化水平,共青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为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保证我校共青团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同意,学校准备于2019年12月28日召开共青团济南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报请中共济南大学委员会批准。具体意见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全国及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脱离青年的突出问题,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和青年师生的新特点,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构建科学有效的济南大学共青团工作体系,发挥共青团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世界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服务引领青年成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共青团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共青团济南大学第二届委员会。

三、团代会代表的产生

(一)代表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

4.能够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5.团代会代表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团员青年和承担团的工作的党员;受留团察看处分且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团员不得选为团代会代表。

(二)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1.团代会代表名额依据在校团员数进行分配,总数初定为296名,约占我校团员总数的0.86%。

2.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有关规定,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等有关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团员数、团支部数、专职团干部、青年教师数量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解决问题等因素确定。同时为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少数民族代表及女代表占适当比例。选举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反复酝酿,按照多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学院党委、校团委审查后,提交学院团的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学校团的代表大会代表。

四、委员会的产生

(一)委员候选人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热心并熟悉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与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二)委员人数及产生办法

  我校目前在校团员人数34500余名,设立院级团委20个,根据现实情况,按照团的有关规定及专职团干部、青年教师及学生在新一届团委会中的成分构成,我校拟设委员30人,按照差额不低于20%的要求,拟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36人。

团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团省委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按20%差额进行大会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产生共青团济南大学第二届委员会委员。

五、团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一)常务委员会的产生

团委常务委员会拟由9人组成,候选人拟由11人组成,差额2人。常务委员会候选人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名单,报校党委、团省委同意后,经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在第二届团委会全体会议上差额选举产生。

(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

第二届团的委员会拟设书记1人、副书记6人(含兼职副书记3名)。书记、副书记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党委、团省委同意后,经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在第二届团委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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