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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大团字〔2019〕42号 关于召开济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济南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5日 17:41  点击次数:

济大团字〔2019〕42号

关于召开济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济南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中共济南大学委员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为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同意,拟定于2019年12月28日召开济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济南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全国学联二十六大和山东省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化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中,做好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会议将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进一步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学代会、研代会常任代表会议代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团结动员全校青年为建设创新性、国际化、有特色的世界高水平大学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审议并通过济南大学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修改《济南大学学生会章程》、审议并通过《济南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济南大学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

三、代表的产生

(一)代表条件

1.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 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我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6942 人,其中研究生2471人,本专科生 34471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本次学代会拟选代表296名,研代会拟选代表21名,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照名额分配组织学生酝酿提名,经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正式代表应覆盖各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系) 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四、常任代表、主席团、秘书长组成人员名额及选举办法

(一)人员名额

我校积极落实常任代表会议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济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拟设常任代表46名,提名候选人51名,差额5名;济南大学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由6人组成,提出主席团候选人8人,其中差额 2 人。

济南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设常任代表9名,提名候选人11名,差额2名;济南大学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由 6人组成,提出主席团候选人8人,其中差额2人;设秘书长1人,由校团委专职团干部兼任。

(二)选举办法

1.代表大会常任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照名额分配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 20%的比例要求,从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提交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差额预选后,提交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2.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上一届学生会按照民主考察程序,从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省学联和学校党委同意,提交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差额预选后,提交大会等额选举产生主席团。

3.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主任、副主任、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主任、副主任,由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代会从新当选的常任代表中提名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经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后,由新当选的常任代表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济南大学学生会

                                    2019年12月5日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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