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济大团字〔201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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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十届济南大学优秀志愿者评选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处)团委:
为鼓励和表彰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青年志愿者,鼓励青年学生更多、更好地服务校园、服务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继续发扬“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我校志愿服务事业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此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济南大学全体青年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并同时在我校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中正式注册的志愿者。
1.在所在志愿组织工作1年以上(2012级的按一年计算),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并有模范带头作用。
2.每学年参与志愿服务累计不少于60小时。按时参加各项志愿者组织的服务活动及会议,不无故缺席。
3.积极践行志愿服务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者服务能力,思想品德端正。
4.学习成绩优良,排名在班级人数的半数以前,必修课程不能有不及格现象。
5.自觉维护校、院各级志愿组织及我校志愿者形象,并遵守青年志愿者活动管理规章制度。
三、推荐名额
“优秀青年志愿者”候选人以各学院2012—2013年志愿工作评比综合得分的35%进行申报,根据学院青年志愿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各学院最终人选(要求各学院将推选人员排序,切实推选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志愿者)。
四、评选程序
1.校团委根据2012—2013年度志愿者工作评比综合得分(见附件1)将“优秀青年志愿者”推选人数分配至各学院。
2.各学院团委认真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将申报材料于2013年6月7日(周五)16:00之前报校团委(候选人名单电子版发送至sss_wangn@ujn.edu.cn,候选人名单和申请表纸质版学院团委盖章后交至校团委宣传部)。
3.校团委成立评选委员会,组织专人对候选服务队及个人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青年济大网站进行公示。
4.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负责的态度,对所有参与评选的个人,通过严格审核和评定,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五、评选奖励
1.对获得济南大学优秀志愿者称号者颁发济南大学优秀志愿者证书。
2.通过网络渠道及媒体宣布获奖名单,宣传事迹。
六、本方案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1:2012—2013年度学院服务队优秀志愿者名额
/uploadfile/2014/0527/20140527032035794.doc
附件2:优秀志愿者申请表
/uploadfile/2014/0527/20140527032054143.doc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