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青年要闻  »  正文
我校共青团工作荣获团省委表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1日 16:04  点击次数:

近日,共青团山东省委印发了《关于表彰2019年度山东省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我校团委再次荣获“山东省红旗团委”荣誉称号,这也是我校团委连续第19年获此殊荣,校团委书记孙菲菲荣获“山东省优秀青年工作者”荣誉称号。

2019年,学校共青团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深化共青团改革,胜利召开共青团济南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济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济南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构建思想引领“铸魂体系”,开展特别主题团日活动,实施“青马工程”,举行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突出思想育人成效;搭建组织建设“强基体系”,深化实践育人理念,将思想引领贯穿始终,着眼于促进团干部健康成长涌现出一批全国、全省先进集体和个人;打造创新实践“赋能体系”,“挑战杯”省赛中,我校首次捧得本项赛事的最高荣誉“挑战杯”,在国赛中,获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建设实践服务“拓展体系”,与团菏泽市委联合,策划组建“小荷学堂”活动——留守儿童关爱项目与淄博市周村区、张店区的合作,继续开展青春助力淄博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助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校园文化“育才体系”,举办高雅艺术进校园、新生合唱节、校园十佳歌手、体育文化艺术节等品牌活动。

2020年,学校团委将进一步以引领青年、服务青年、团结青年为主线,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解放思想、脚踏实地、勤奋学习、认真履职,服务学校建设发展大局,推动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展现新作为。

“山东省红旗团委”和“山东省优秀青年工作者”是我省共青团系统年度表彰的重要奖项,由团省委根据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综合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确定表彰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2019年度全省共青团系统共有55个团委被授予“山东省红旗团委”,43名团干部被评为“山东省优秀青年工作者”


<< 上一篇:济南大学“青马工程”第十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顺利组织开展第二、三次专项学习
>> 下一篇:政法学院举办2020年第七期“青龙山论坛•线上系列论坛”
共青团济南大学团委 2016 版权所有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